臨沂技師學院已與200余家知名企業建立緊密聯系,積極開展訂單培養、崗位實習、學生就業、產教協作等校企合作。學院與山東開放大學合作,開辦技能加素養項目專科學歷班;與臨沂職業學院合作開展預備技師加高職聯合培養項目,開啟了雙證辦學新模式。建校40多年來,臨沂技師學院共向社會培養輸送畢業生12萬多名,培訓各類專業學員6萬多名,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持。
臨沂技師學院積極聚焦臨沂市"十強產業"和臨沂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堅持"五維一體"深化產教融合,即學校辦學適應產業需求、專業建設適應企業需求、教學改革適應崗位需求、課題研究適應創新需求、人才質量適應就業需求,積極推進校企雙制、工學一體的"十個共同"校企合作模式,即共商專業規劃、共議課程體系、共創工學一體、共組師資隊伍、共建學習環境、共搭管理平臺、共享教學資源、共評學生能力、共招學生員工,及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典型生產案例納入教學內容,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效銜接,不斷提升學院辦學與區域發展的適應性。
學院已與200多家行業頭部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全面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學院90%以上畢業生在臨沂就業創業。
安置原則
學生畢業時,由學院根據"用人單位與學生雙向選擇"的原則推薦安置學生就業。
臨沂技師學院推薦用人單位的標準:臨沂市內龍頭企業、山東省內著名企業、全國知名企業;用人單位必須和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接受畢業生檔案關系,為畢業生繳納有關社會保險。
學院安置學生就業的標準:優先安置學生所學專業對口崗位,尊重學生自主就業創業的意愿。
安置程序
1、用人單位向學院提出崗位用人需求;
2、學院考察用人單位綜合情況;
3、學院組織用人單位與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
4、學院組織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就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技工教育"十三五"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21號,2016年12月9日印發)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落實相關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人社部發[2018]74號,2018年11月25日印發)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2021年10月22日印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歷要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技工教育"十四五"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6號,2021年11月5日印發)
完善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推動與有關部門間信息互聯互認。推動技工院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參軍入伍等相關政策,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規定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落實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有關政策。
《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高全省技術工人待遇的通知》(魯辦發[2019]9號,2019年6月16日印發)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在應征入伍、參加公務員招考、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執業資格考試、企事業單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確定工資起點標準、就業創業扶持等方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技工教育"十三五"規劃的通知》、《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相關規定執行。全面落實技工學校畢業生享受中等學歷教育待遇的政策規定。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等6部門印發《關于做好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征兵工作的措施辦法(試行)》(臨征聯[2021]1號,2021年6月9日印發)
自2021年起,取得國家認可的高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或技師學院畢業生參照普通高校畢業生,參軍入伍時全程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安排上站體檢,優先組織政治考核,體檢政考"雙合格"的優先審批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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